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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尸体怎么护理,孕妇死了有什么讲究

cysgjj 发布于2024-05-07 07:37:23 孕妇护理 27 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孕妇尸体怎么护理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孕妇尸体怎么护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尸体到底长什么样?和常人睡着了有什么区别?
  2. 假如女死刑犯执行死刑前觉察自己怀孕了,该怎么解决?还会执行死刑吗?

尸体到底长什么样?和常人睡着了有什么区别?

首先我告诉你尸体和常人睡觉不一样。

大多时候都是尸体皮肤黑暗,死后比常人小,因为咽气了嘛!

孕妇尸体怎么护理,孕妇死了有什么讲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至于尸体长的什么样?都是因人而异,死法不一样,死后的形态也各具特色,我送走了好几个亲人,一个人一个样。比如,癌症病人自己的元气耗尽,一般死后会很丑很小。比如心梗脑梗死的非常突然,那么他死后也不会太难看。

我爸去世后的模样还像生前那么帅,因为脑出血走的太急,啥罪都没遭,所以我就说我爸爱干净爱美,连死后都那么有性格。我也很在乎我爸的感受,我坚持给我爸穿最后一次衣服,我爸去世就穿平时喜欢的衣服,我没给他穿寿衣,我知道他不会喜欢的,我认得我爸。我爸最后穿的是羊绒大衣,还那么帅啊!我一直不停的整理我爸的衣服,没有不整齐的地方,因为我给打理的!这是女儿必须做到的!

死人和活人的感觉区别还是很大的,呼吸停止那刹那看着就是忽然失去了生机的感觉,如同蜡像,所有的活力生机都消失了,不过癌症的晚期病人看着也没那种活力和生机,死后更像蜡像。年轻的猝死的,特别环境温度比较高的情况下,尸体短时间肌肤还是温热的时候,粗略看着比较像睡着了,但是仔细看呼吸静止的状态,还是可以看出来

孕妇尸体怎么护理,孕妇死了有什么讲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人咽下最后一口气,尸体很快变得僵硬,甚至连衣服都勉强穿上。即使面容如睡着一样安详,如果近距离接触,也会让人情不自禁地产生一种恐惧感。

据说,人死后的面貌是安详还是恐怖,和死前他所见到的事物有关,与来接引他去另一个世界的那个人有关。

有人临死前,看着门口方向眼睛放光,一脸笑容,甚至想伸出双手去迎接,那一定比他早走一步的父母或者亲朋来接他了,他内心欢喜,面色柔和安详,就像与久违的故人一起去一个新的地方了一样带着快乐走了。

孕妇尸体怎么护理,孕妇死了有什么讲究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老公的姥姥活到快九十岁,因为去世前几年有过一次***死,被家人抬进棺材后又有了呼吸,喊出了声,又抬进屋里,这样又活了三年。最后那段日子,她经常朝着窗户高兴地喊已经死去的人的名字,让人进屋里来待会。或者吃饭时多盛出一碗饭,热情招呼人吃。有一次,家人给她端来粥,她着急地说:“不吃了,你没看见她们等我呢吗?”然后从那天夜里开始,她经历了两天昏迷状态,面色平和去世,当时除了没有呼吸,和睡着并无两样。

而临死时身体疼痛或者精神上受到折磨的人,死亡时的面容则是痛苦不堪的。还有一种就是刚停止呼吸时,面貌并没太大变化,但是尸体停放若干小时后,面部开始变得扭曲。我家一位女性亲属,六十多岁死于癌症,她死前除了要忍受癌症带来的痛苦之外,还经历了沉重的精神打击。最后一周,大夫建议她回家吧,可是她一回家夜里就不敢睡觉,挥舞着胳膊像与人搏斗。在一个凌晨,她终于安静了,身体快速僵硬,寿衣都勉强穿上。当她火化时,面色铁青,牙齿外露,整个脸狰狞可怕,让人不敢直视。也许她人生最后阶段面对来接她的人,内心是充满恐惧和气愤的,不情愿而走。

人死后面貌不吓人就是“得好死”的一种表现吧,能给亲人留下最后一个美好印象。但是,临死时,面对青面獠牙的接引者,谁又能保持毫不畏惧呢?所以,无论尸体什么状态,他们都是可怜的。

我参加两山轮战时曾经在野战医院担任过警戒任务,也上过战场。

一般情况下,死在床上的人面容是平静的,和睡着没有什么区别,但脸色是截然不同的,死者的脸色是暗灰色的。

在战场上就区别很大了。我见过一个被火焰喷射器烧死的越南兵,全身蜷缩成一团,身体黑如焦炭缩小了很多。也见过被重炮震死的越军士兵,口、鼻、耳中流出的是黑血,双手似乎用力往土里插,以此缓解临死前无法呼吸的痛苦。最惨的是一个腹部被子弹射穿的越南兵,倒在两军阵地中间大声惨嚎呼救,可是没人敢上前,双方的军人都害怕被对方射杀。这个越南兵惨嚎了近两个小时才咽气,死状呲牙咧嘴,双眼大睁,全身落满了苍蝇。

和平是最美好的,任何父母都不愿看到自己身强力壮的儿子是这样的死法。

有很大区别的!我一姐妹,也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看到“尸体”,当时除了伤心,没有感觉任何的害怕!她因为后脑长了几颗很小很小的星型胶质瘤,当时我们都不知道这个瘤伤害大不大,就听她说要做手术切除!手术切下了一些化验,说是恶性的,手术不到两天的时间医生又说那些癌细胞已经全身扩散最后她还是没能熬过来。还没下手术台医生就让回家准备后事了,手术是在广州三九脑科医院做的,躺着救护车输着氧气,医生和护士帮忙一起送回来的,回到家时就只剩微弱的呼吸了!那天下午我和几个和她要好的朋友一直在她身边守着她,一直对她说了好多好多的话,医生说她已经完全昏迷,听不见我们说的话,可是我总感觉她是能听到的,因为每次我忍不住哭的时候,她的眼角是有眼泪渗出来的,我们守到她半夜,1点多走的!因为是晚上,又是在她家的一楼的客厅,灯不亮,就没得很清脸色,但是身体慢慢的由暖变凉是能感觉到的,我一直握着她的手,没怎么敢看她的脸,当时很难过,脑子什么都想不了,也没有害怕,就觉得不真实,觉得在做梦!后来她家人把我们几个朋友拉走了,说要给她换衣服,还有帮她弄一些迷信的东西,让我们先回家,第二天来送她最后一程!再见她时她已经躺在棺材里,脸色蜡黄,嘴唇黑紫黑紫,像睡着了躺在那里,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她这个样子,没有害怕,就是一直无法接受她已经走了的事实!很长一段时间,我很想很想她能来我的梦里,让我看一下她也好,可是没有,那么多年过去了,我都没有梦到过她,也许她把我忘了吧,又或许她已经认识了更好的朋友!我一直很想她,我QQ空间存的那些我们曾经一起玩拍的照片,我一直没有勇气打开,我们一起唱过的歌,我也没有和别人唱过……!

***如女死刑犯执行***前觉察自己怀孕了,该怎么解决?还会执行***吗?

谢谢悟空问答邀;

遇到这种情况,都会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可以改判为“***缓刑二年执行”。二年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或其它犯罪事实,基本都会改判为“***”。

但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非常低,试想,一个犯罪嫌疑人,从立案侦查到宣判***,这个过程是比较漫长的。在此期间,能促使***人怀孕的可能基本没有。但是在国外,好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其结果也不过在***人改判的同时,有一个男狱警同时获刑而已。

如果是执行前,那么意味着确实很大可能得到“免死”。但是如果这么丢脸的事发生,羁押和看守并所有看管人员几乎全部会被追责!

执行***不是打点滴——问个名字就给你***。它有一个相对长的“验明正身”和“法律程序”要进行,而这套程序一定是在完成收押以后。这么说应该能明白吧——人都进去了,你跟谁生?谁有敢顶着被处分被除籍上法庭的风险跟你生?

但是就像电视剧“黑冰”演的那样,这事真不一定。

当然不会执行***,而且也不会像有些网友以为的改为***缓期两年执行,而是彻底就不适用***(包括死缓)。

根据《刑法》第49条第一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得适用***。

这里所说的“审判的时候”,也包括了案件***到***以前,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情况。

而且,无论怀孕妇女是否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或审判期间的长短,都符合该条不得适用***的规定。

简单来说,只要被告人从羁押期间开始,怀孕或者流产都将被视为孕妇,不得适用***立即执行、以及***缓期两年执行。

以往曾经有过报道,有个别女性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自己被判***,而想办法让自己怀孕,甚至有过多次怀孕记录,事情过去后又再流产,但是一被抓就查出来怀孕。

这种故意规避法律的做法,虽然非常刁钻,但从法律保障女性权益的角度而言,我国司法机关对于49条的该款规定,还是一直严格执行的。

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进行一审,这也意味着,基层***是不能判决***的。

而且,对于***案件是要经报经最高人民***核准(死缓可由高级人民***核准),这些程序都体现了对***案件的审慎态度。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未年满18周岁以及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是不能判决***的。犯罪的时候,这个时间点好确定,审判的时候是指从这个妇女被检察机关公诉到***,一直到执行的时候,在这个时间段如果发现妇女怀有身孕,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判处这个妇女***,也包括***缓期执行缓刑两年的这个。而且***的案子一般是由中院审理,而且中院是一审,然后经过高院二审,最后要报最高院进行审批,基层***是没有权利去审判实刑以及执行***。

如果这个妇女被公诉之后,发现这个妇女怀有身孕,即使她犯有滔天大罪,她都可以大可放心,她不会被判处***,但是有句话说的好,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可以判处他***等刑罚,当然等她生完小孩之后,也不能再次要判处他***,也就是说只要怀了孕在审判的时候,他就不用遭受***。

如果在审判的过程当中,这个妇女未怀孕小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是有可能会判处***,不会因为她是女的就免除***,所以在他审判过程中一直到他执行***,那么看守所就有责任去防范这个妇女怀孕,如果妇女在她关押期间怀孕,那么看守所相关人员就会因为***受到法律的严惩。

我国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这也体现了我国刑法的人性化。

怀孕就是女***犯的免死金牌。百试不爽。

我国刑法第四十九条对不适用***的条件有明确规定: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时年满75周岁的老人(但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3)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这里要注意的,符合以上条件的人是不适用***,而不是可以不判处***,也就是满足以上条件的犯罪人员只能改判***以外其他刑法。

这一度成为了很多女性犯罪之人逃避***的一种方式

因为从我国法律来说,一般是判决过后的案件,除非有重大的误判或者违法行为,都不会轻易改判的。但对于怀孕女刑犯的特殊保护又是处于对无辜第三者([_a***_])的人道保护,不论怀孕是否在判决后发现,胎儿作为无辜第三者都是真实存在的,并不以判决而转移。在人道主义和维护审判确定性的权威之间该如何选择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孕妇尸体怎么护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孕妇尸体怎么护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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